法律援助与社会公益委员会
日期:2016-0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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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
责:
(一)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;
(二)指导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;
(三)开展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帮扶;
(四)拟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;
(五)组织律师参与其他社会公益事务。
(二)指导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;
(三)开展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帮扶;
(四)拟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;
(五)组织律师参与其他社会公益事务。
主 任:姜海斌
副主任:岳丛啸、汪红妖
委 员:李燕山、杨意、何肖龙、张会佳、陈云胜、陈学智、
金泽、金琴云、郑关军、黄河、熊英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