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应做立法参谋执法帮手
浙江律师代表解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
本报记者 陈赛男
8月20日至21日,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。此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召开,这样的高规格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,标志着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即将迈入“黄金时期”。
省司法厅党委书记、厅长赵光君率郑金都、章靖忠、李根美和胡祥甫等4名浙江律师代表赴京参会。昨天,记者就浙江律师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,专访了部分律师代表。
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大有可为
此次会议中备受热议的话题之一,就是如何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,这也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一直思考的问题。
“浙江律师是科学立法的参谋。”郑金都坦言,由于律师是法治的实践者,其提出的意见建议可操作性较强,因而一直以来,浙江律师在立法中都发挥了很好的参谋作用。
郑金都还表示,浙江律师是严格执法的帮手,不仅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法律顾问服务,而且还能在涉及民生、社会稳定等重大事件中参与风险评估等。浙江律师还是公正司法的推手,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另外,浙江律师更是全面守法的带头人,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。
保障律师权益尚待破题
“此次会议多次强调,要充分保障律师权益,这让我们倍感亲切。”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祥甫说。
“会议起了一个很好的头,关键就在于落实。”胡祥甫分析,目前,浙江律师在与公检法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上,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,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律师的权益。但实践中,在会见难、阅卷难、调查取证难的“旧三难”问题和发问难、质证难、辩论难的“新三难”问题上,律师仍期待更多保障。
“保障律师权益,首先要在政治上认同律师制度,在观念上认同律师在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,在制度、机制、政策上给予支持,并真正落实到位。”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说。
要落实律师权利,更要规范律师执业行为,这是此次会议中多次强调的重要内容,也是众多参会律师代表共同的心声。
“当前浙江律师队伍发展很快,如何让律师队伍健康发展,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”章靖忠提出,浙江律师业的整体环境较好,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,律师自身要不断提升职业素养、专业能力,把好职业操守关,坚守法律良知。
郑金都坦言,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方面,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讲得很细,比如要求律师严守执业纪律、谨言慎行等。这方面,浙江省律协其实已经率先迈出了一步,今年6月,省律协专门设立了道德与纪律委员会,与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并行,专门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指导和监督。